住房城乡建设部5月19日就《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专家表示,条例将填补我国住房租赁、销售、经纪等法规领域的空白,并通过行政法规多角度落实“房住不炒”。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程啸说,要真正实现“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必须加强立法,而条例出台的意义在于让住房法律具体化,法律要靠行政法规来完善和具体落地。
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崔俊杰说,条例将有利于住房租赁关系的规范和稳定。“房住不炒”障碍之一就是租购不同权,使不少人必须买房才能享受城市公共服务,如办理居住证等。条例搭建了‘租购同权’的平台,不仅约束了住房租赁乱象无法可依的状态,也向长期处于弱势地位的承租人倾斜,使得房东和租客处于相同的法律地位和享有同样的权利,从而让住房租赁和销售市场法治化、规范化。
据了解,住建部根据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在总结地方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立法、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条例征求意见稿。
条例将完善我国商品房交易管理法律法规体系。程啸说,以前规范房地产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主要是《城市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以及一些地方性法规,这些法律法规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为为主。尤其在地方性法规方面,在住房的租赁、销售、经纪等领域尚留有空白。
住建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住建部希望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对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以最大限度地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扩大公众对立法的有序参与,使立法更加符合客观实际和人民意愿。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自2013年以来,全国商品房每年的销售面积均在10亿平方米以上。除了体量如此庞大的销售市场,我国住房租赁市场也在快速扩张。据统计,全国约有1.6亿人在城镇租房居住,主要是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
在住房租赁和销售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当事人权益保护不充分、市场秩序不规范、监管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也随之而来。其中,住房租赁市场尤其混乱。记者调查发现,当前租房市场机制发育不健全有几大突出表现:一是合同不报备,发生纠纷时协调困难,而租客处于弱势地位,受“欺负”的情形普遍,维权困难;二是群租等问题突出;三是租客普遍没有安全感——房东涨租、租期随意性大,二房东现象屡禁不绝。
专家认为,加快住房租赁市场立法,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是解决目前住房租赁和销售中存在的当事人权益保障不充分、市场秩序不规范、监管制度不完善等问题的重要举措。同时,这体现了国家政府机关坚持开门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提高立法质量、实现良法善治的决心。
在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加快住房租赁市场立法,加快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加强住房市场监管和整顿,规范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今年初,国务院将住房租赁市场立法作为深化改革急需的项目,列入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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