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荆州公安机关2个集体、3名个人在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受表彰。
日前,荆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智、市长崔永辉在市公安局报送的《关于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的情况报告》上作出批示,对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肯定鼓励。
杨智批示:“可喜可贺,再接再厉;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崔永辉批示:“近年来,全市公安系统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保一方平安、促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受到习总书记亲切接见和受到表彰的2个集体、3名个人,是我市公安队伍的杰出代表,是荆州的骄傲。要弘扬模范精神,掀起学先进、争先进热潮,推动全市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据了解,此次表彰会上,全国13个单位荣获先进模范集体荣誉称号,100个单位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局”,500个单位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220名公安民警被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1100名公安民警被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
其中,沙市区公安分局解放路派出所迎喜门社区民警姜素平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
荆州市公安局警令部指挥中心、荆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监利县中队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称号。
洪湖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彦群、松滋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曾勇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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