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至9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源超率省人大财经委、省物价局部分组成人员莅临荆州,对《湖北省价格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爱华、副市长黄庭松参加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视察了松滋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中燃城市燃气公司、圆林物业公司、荆州火车站和沙市区绿化村农贸市场。 检查中,市物价局、发改委、财政局等市直单位相关负责人,省人大代表及公共服务企业代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报。
刘源超对荆州在贯彻落实《条例》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他指出,荆州市要以《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为契机,再加力度,继续积极推进《条例》工作的深入实施。同时,他要求荆州市要更加深入学习宣传《条例》相关法规,更加深入的查找问题,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 ;要深入推进改革创新、继续探索《条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典型问题,为全省规范物价市场提供有效的办法。
《湖北省价格条例》颁布实施一年以来,荆州市严格按照《湖北省价格条例》要求,规范政府定价,实施清单管理。坚持把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作为政府的重要目标,综合运用财政、价格、物质储备等政策措施,稳定荆州物价。
同时,强化价格监管,规范价格行为。2016年以来,全市12358 热线电话办理1419起,涉及网络购物51起,调解价格纠纷20余起,办结率达100%,清退金额近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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