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拟允许台港澳居民在内地参保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正在研究起草《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拟允许在内地未就业未就读的台港澳居民参保。

 

 

  人社部表示,《暂行办法》考虑将在内地未就业、未就读的台、港、澳居民纳入社会保障参保适用范围,允许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补助由各级财政承担。

 

 

  对于台、港、澳居民已在当地参加社会保险,又在内地参加社会保险,造成的重复参保问题,人社部表示《暂行办法》将会对双重缴费问题做出适当安排。一方面,将考虑参加当地相关社会保险并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台、港、澳居民,允许其申请不在内地参加部分社会保险险种。另一方面,考虑到内地与台、港、澳正在进行社会保险关系衔接方面的研究,《暂行办法》将为未来的衔接安排留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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