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6月22日)从荆州市国税局获悉,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的有关减税政策通知,荆州符合政策的4350户小型微利企业,今年预计将减税超过2500万元。
根据通知,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荆州有82户小微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至50万元之间,新政策将为他们减免税收超过500万元。荆州市捷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是其中之一,该公司总经理马安林算了一笔账: 公司2016年度实现应纳税所得额40.02万元,若按新政执行后,全年可减免所得税超过6万元。他说:“这真是意外的惊喜,打算把减免的税款,用于提高技术人员工资待遇上,激发员工生产制造积极性。”
据市国税局所得税科科长韩方琼介绍,这是自2012年以来全国第5次调整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期间,荆州小微企业减免税从2012年的94万元,上升至2016年的2012万元,增长了20倍,5年累计减税5864万元。她认为,此次再送减税“红包”,将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负担,激发创业创新热情。
新政策出台以来,市国税局积极宣传,并开设“纳税人学堂”,为新增受惠企业开展专题辅导培训,帮助企业充分用好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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