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荆州市防汛应急四级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流域防汛指挥部:
受长江上游、洞庭湖水系强降雨影响,今日8时荆州市长江监利站超原设防水位0.35米,洪湖螺山站超警戒0.3米,湖北省防指已于7月1日20时启动防汛应急三级响应,洪湖市防指已于7月1日12时启动防汛应急三级响应,荆州市后期降雨还将继续,防汛抗灾形势趋紧。
根据目前全市汛情,符合《荆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中有关启动IV级应急响应的条件,经副市长、市防指副指挥长邓应军同意,市防办决定于7月2日12时,启动荆州市防汛应急四级响应。
启动荆州市防汛应急四级响应之后,市防办主任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防汛应急管理,加强防汛会商分析,加强预测预报,依法、依规、依预案指挥调度防汛抗灾工作。
各县市区防指要结合实际,视汛情灾情依预案启动相应响应级别,防汛行政责任人要按防汛责任制和预案规定,进岗到位,靠前指挥,加强预警,加强督办,加强值守,加强巡查,确保安全和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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