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7月2日)获悉,今年荆州市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其中地方财政总收入和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别完成100.7亿元、64.6亿元,分别完成预算的52.7%和53.1%,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7.8%和9.2%,按序时进度考核,全市财政收入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从税收情况来看,在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地方税收收入42.9亿元,完成预算的51.5%,增长6.4%;非税收收入21.7亿元,完成预算的56.6%,增长15.2%。此外,增值税、改征增值税(含营业税)分别下降3.0%、13.7%,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其他地方小税种分别增长3.1%、5.0%、30.9%。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分别增加17628万元和8514万元,分别增长148.4%和34.9%,是税收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
据悉,由于取消、暂停了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营改增后抵扣链条加长,加上征管因素变化,今年,荆州市财政收入减收压力增大。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全市财政收入实现“双过半”,主要得益于各级政府加大督办强度、各征收部门加强征管力度,全市上下坚持“目标不变、任务不减”,迎难而上,从而完成了组织收入任务。接下来,荆州市将进一步加大税源培植力度,细化征管措施,挖掘增收潜力,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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