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于日前出台,要求荆州市中心城区公立医院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
该方案规定,到2017年底,荆州要实现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
►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力争降到10%以下,药品(不含中药饮片)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分级诊疗体系基本建立。
►建立各级各类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落实促进分级诊疗的医保支付政策,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提高到20%以上。
►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重明显降低。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更加完善。
►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达到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的30%,实行按病种收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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