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美丽荆州” 夯实检察责任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就是幸福。为守护荆州的碧水蓝天,荆州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环境保护战略部署,着力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为地方生态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供给”,用“检察蓝”守护“荆州绿”。

市检察院把环保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作为今年“一号工程”来抓,成立专班,集中调研,摸清底数,结合荆州本地实际,研究制定《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并主动向市“四大家”进行专题报告,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今年以来,全市两级院走访企业450多家,召开座谈会495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群众积极参与,环保意识显著增强。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还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发声,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信息专刊》等载体,发布典型案例和工作成效,新华网、人民网、《检察日报》、正义网、《湖北日报》等主流媒体相继报道,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市检察院还结合荆州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两级院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环保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存锋先后深入石首、洪湖、监利等地开展调研、督办指导;领导班子分赴20多家行政执法单位,面对面收集意见建议;组建9支宣讲团,深入环保、国土、水利、林业、农业等部门宣讲法律提供咨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现场推进会、领导小组专题会,上下一体、同步推动工作扎实开展。

(记者:卢艳 责任编辑:蔡凌楚)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