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8日晚发布消息称,桂林市秀峰区检察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批准逮捕桂林桃花江河段龙舟翻船致17人死亡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嫌疑人李长弟。
经审查,2017年12月桂林市秀峰区甲山街道办事处敦睦村成立龙舟小组,李长弟为龙舟小组组长总指挥,李杨生(取保候审)为副组长兼会计,阳石光(取保候审)为副组长兼出纳,阳志飞(取保候审)、李维桂(已溺水死亡)等人为组员,负责龙舟活动有关事项。2018年4月20日,李长弟、李维桂、阳小冬、阳石光、阳志飞经讨论决定于次日组织百余名村民划龙舟到于家村进行走亲戚拜庙活动,秀峰区政府及甲山街道办事处不予批准此活动,但活动仍按原计划进行。李长弟、阳志飞、李杨生、阳石光、李维桂等人对事故发生地肖家船闸的橡皮坝工作情况和原理不了解,对冲坝风险评估不足,且未要求龙舟小组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训练,致使两艘龙船翻覆17人死亡。
案件发生后,自治区检察院要求桂林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支持配合公安机关查明事实,并派出监督部门检察官依法介入引导侦查。28日,公安机关对此案提请逮捕,检察机关当天就作出了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决定。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记者调查:一次划龙舟为何夺去17条人命?
4月21日,广西桂林市秀峰区桃花江发生一起龙舟翻船事故致17人遇难。这起事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村民为何选择在危险水域练习龙舟,救援难度有多大?记者对此作了调查。
21日上午,秀峰区甲山街道办事处敦睦村百余名村民从敦睦村祖庙出发,来到桃花江码头,分别乘2艘小龙舟和1艘大龙舟逆流而上,到上游一个村做客。这次事件的亲历者李明生告诉记者,划龙舟是当地长期流传的习俗,敦睦村从今年春节前就启动龙舟活动,3月开始投入训练,为端午节龙舟赛作准备。
3艘龙舟来到鲁家村河段时,遇到了一个橡皮坝。3艘龙舟试图冲坝但没有成功,大龙舟退了回来。两艘小龙舟继续尝试。其中1艘冲上坝,但船尾被卡住了,整艘船顺着水流倒滑下来,随后在坝前打横并发生侧翻。另一艘小龙舟赶来救援,随后也发生了侧翻。57名村民全部落水。
这是事发现场的临时码头(4月21日摄)。
一些落水者慌忙向岸边游去,还有些游向随后赶来的大龙舟。“我的儿子和侄子们都在发生侧翻的小龙舟上,我们在大龙舟上眼看船翻了,能不着急吗?”村民老阳是大龙舟上的一员,幸运的是,他的儿子和侄子们都爬上大龙舟得以脱险。
老阳说,村里的龙舟爱好者大多熟悉水性,但事故发生的滚水坝处水情比较复杂。滚水坝的落差虽然不大,但水从高处流下时会形成漩涡,落水者一旦被吸住很难挣脱。龙舟上的村民均未穿救生衣。李明生也证实了这一说法:“我们从来没穿过救生衣,都是穿本地的龙船衣。”
事发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有关党政负责人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共组织消防、海事、公安干警、医护人员、干部职工700余人,投入各类救援车辆120辆、海事搜救艇6艘,及时进行救援。
在将近9个小时的救援中,桂林市公安局漓江分局漓江派出所所长秦刚与退休老协警王六四等连续不断下水搜救,先后打捞起10具遇难者遗体。“我们抵达现场时,已有4名龙舟队员遇难,仍有13名队员失联。”秦刚说。
事故前两天桂林下了大雨,河水浑浊、水流湍急,给救援工作带来了较大难度。“按照常规搜救方法潜水打捞,不太适合现场环境,要采取特殊方式打捞。”秦刚说,他们邀请了从小在水边长大、常年从事水上救援工作的老协警王六四前来参与搜救。
4月21日,搜救人员在事发现场搜救。
敦睦村祖庙门前的石狮子身上仍披着崭新的红色披风。这本是一个祈求丰年的传统活动,竟夺去了17条人命。秦刚说,龙舟冲滚水坝是非常危险的,“通常船只在过滚水坝时,应该先靠岸,船上人员把龙舟举起来,越过水坝,再重新下水。”
秦刚表示,参加水上运动的人员,首先要保证船只等工具符合安全要求;其次,船只上要配备救生工具,如救生衣、救生圈等;同时,人员要熟悉水性,并且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对自然灾害和不可控情况进行预判,在遇到险情时不慌张,具备必要的求生技能。
事故发生后,桂林市紧急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吸取教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桂林市还成立17个专项工作小组,对遇难人员家庭“一组对一户”开展结对善后工作。相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事故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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