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荆州报道:近日,江陵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到马家寨乡便民服务中心,就一起涉企合同纠纷案件召开庭前会议,了解双方当事人诉求,为高效完成案件审理做好准备工作。
该案中,原告熊某与被告某食品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自2018年一直合作至2020年初,由原告负责被告公司线上线下的销售业务,原告按销售业绩提成获取报酬。
疫情期间,双方因合作事宜产生争议。
2020年5月,被告公司解除了合作协议,原告熊某认为被告公司构成违约,要求被告支付预期违约损失300余万元。
因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由此引发诉讼。
江陵法院受理该案后,考虑到案件在当地影响较大,且企业刚刚复工复产不久,为方便当事人应诉,减轻群众诉累,承办法官前往乡镇进行巡回审理,召开庭前会议。
在法官的主持下,明确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被告的答辩意见,双方交换了证据。
在双方认可基本事实的基础上,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就合同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释法明理。
但鉴于双方当事人意见分歧较大,调解未果,合议庭决定择期开庭审理。
近年来,江陵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用实际行动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记者:佘国俊 通讯员:吴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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