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启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即日起,2020年度荆州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简称“职称”)评审工作正式启动

职称评审对象是在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经济组织等(简称“用人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除外)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职称申报有4个方式: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业绩情况进行审核、公示、推荐申报,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相应评委会办公室;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不受户籍、档案等制约;自由职业人员由人事代理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申报人员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原则,根据各职称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发布的年度评审(材料受理)通知要求和申报评审条件,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现岗位情况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签订诚信承诺书,并报送至用人单位。其中,高级职称须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申报。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或申报时提交材料不全或未知实填报的,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据了解,按国家规定,自2020年起,副高级经济师职称需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合格作为申报副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的条件;继续推动中小学老师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的统一;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专业、级别应与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级别相一致,高级合格标准仍实行双线控制。中初级合格标准和通过率由各评委会办公室报请评委会核准管理部门协商后确定;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符合现专业技术岗位能力业绩条件的,可以申报转评;

此次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原则上在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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