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院发出全球首个跨国禁诉令,禁止一美国公司武汉官司结束前在全球起诉小米

3月3日,长江日报记者获悉,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发出全球首个跨国禁诉令,小米通讯技术公司及关联公司(以下简称“小米”)与交互数字公司及关联公司(以下简称“交互数字”)在武汉打官司期间,禁止“交互数字”在全球范围内提起相关诉讼,以排除不法干扰和诉讼妨碍。

“交互数字”注册成立于美国,拥有无线通信技术和视频编解码技术,并参与各类无线通信国际标准制定。该公司曾向中国发改委承诺:将按照公平、合理、无歧视的许可条件,向无线通信标准专利实施者发放实施许可。从2013年开始,“小米”作为无线通信标准专利实施者,和“交互数字”就专利许可进行了多轮谈判,无果。

2020年6月9日,“小米”向武汉中院提起诉讼,提请就专利许可使用费进行裁决。7月29日,“交互数字”向印度德里法院起诉“小米”专利侵权并寻求许可费率争议裁决及禁令救济。8月4日,“小米”向武汉中院提出禁诉令保全申请。9月23日,武汉中院作出裁定,要求“交互数字”立即撤回或中止在印度针对“小米”申请的专利许可费率裁决及禁令,且不能在全球任何法院针对“小米”申请专利许可费率裁决及禁令。如违反裁定,每日罚款人民币100万元。

裁定认为,“小米”注册地位于中国,且关联公司之一位于武汉市,武汉中院有管辖权。该案是中国受理在先,印度受理在后,在国家间发生平行诉讼时,原则上应该由先受诉的法院行使管辖权。在本案审结前,暂时禁止“交互数字”提起诉讼,不会对其造成实质损失。

随后,“交互数字”提起复议,2020年12月4日,武汉中院驳回了复议申请。

在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使用谈判中,公平、合理、无歧视规则为众多国家和地区所接受,成为各国共同遵守的国际惯例。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所长宁立志表示,中国发出全球首个跨国禁诉令,管辖适用和裁决依据合法、合理,符合国际惯例,为中国企业参与跨国知识产权竞争提供了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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