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压升起来!电梯进楼栋!湖北明确老旧小区要这样改造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无需办理环评手续、今年将改造2601个老旧小区惠及居民超53万户……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相关保障和促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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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新政指出,老旧小区改造原则上以2000年底前建成的小区为重点,改造内容包括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大类;到2025年,全省改造完成老旧小区1.5万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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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压升起来,电梯装进楼栋,公共环境整洁有序……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与发展工程,2019年以来启动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备受关注。

减免税费促进老旧改

湖北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政明确了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系列支持政策。资金筹措方面,建立改造资金由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的机制。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合理落实居民出资责任,引导专营单位支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到老旧小区改造中来。其中,湖北省住建厅将研究制定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

优惠政策方面,内容包括:对老旧小区改造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按现行规定免征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不动产登记费。同时,提供上述服务的机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减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等。

统筹专业经营单位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相关设施设备改建支出、维护管理费用等,应纳税所得额也将准予一定额度的扣除。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公共服务用房不足的小区,通过统筹利用闲置用房、购买二手房或提高容积率增加房源,作为小区物业和公共服务用房。

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将老旧小区内或附近的闲置房屋,通过置换、划转、移交使用权等方式交由街道、社区统筹。

老旧小区“15分钟生活圈”内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整理腾出的土地,优先用于建设社区服务设施。

支持整合老旧小区及周边存量土地、小区内空地、荒地、绿地及拆除违法建设腾空土地,统筹用于加装电梯、配建停车场等各类环境及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设立审批绿色通道

新政提出,积极推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网上审批,设立审批绿色通道。经相关部门联合审查通过的改造方案,可作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办理立项用地规划、工程建设、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的审批依据。

不涉及新增用地和新增建设面积的政府投资1000万元以下维修改造项目,可直接批复项目初步设计。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含加装电梯工程)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新政还鼓励同一建设单位实施的一定区域内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捆绑打包,一次报批、分批实施。不涉及规划条件调整、土地权属变化的项目,无需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对老旧小区内公共服务用房、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可适当放宽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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