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南山院士带货了?卖牛奶?
4月13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1年第一批(15个)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公布的案例中涉及拉名人“背书”等刻意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商场在无法证明钟南山院士曾发表相关言论的情况下,在牛奶销售区摆放的标示中设有“听钟南山院士的话,喝奶!增强免疫力!”等内容,并制作钟南山院士卡通肖像的广告立牌和宣传单张。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200000元。
多次“被代言”!钟南山否认
其实,这并不是钟南山院士第一次“中招”。
据人民网消息,2012年他就莫名其妙地成为“紫茶颗粒”的代言人。2013年两会期间,一则广告更让钟南山院士气愤不已:《军事大参考》、《环球文荟》、《军事周刊》等多家报纸同时刊登广告,说由他领衔100多名中科院院士研制出咳喘专用药“克咳圣方”。
而在新冠疫情期间,有网络消息称钟南山为某牛奶品牌、某药品等企业产品打商业广告。
据红星新闻消息,钟南山院士对此回应,“类似传闻太多了,我不会去管,也根本不在乎。”“我从来没有给任何企业和产品代言,我怎么会做那些东西?”
补充阅读:发布虚假广告如何处罚?
对于虚假广告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早已作出明确规定: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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