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监利市纪委监委消息:经监利市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监利市上车湾镇二级主任科员姜新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以虚报方式侵占公款,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涉嫌受贿罪。
姜新秋身为党员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构成严重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监利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监利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姜新秋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利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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