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31日,监利警方侦办的赵某清等2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在监利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2018年10月8日,监利市公安局接到荆州市扫黑办批转的关于洪湖市赵某清涉嫌违法犯罪的前期线索核查后,高度重视,立即组成工作专班赴洪湖展开异地核查。后经荆州市公安局指定,2019年3月5日,监利市公安局对该案开展立案侦查。监利警方侦查发现,自2003年以来,赵某清纠集赵某军、颜某义等人在洪湖市峰口镇开设赌场,垄断市场,谋取非法收益。并逐步形成以赵某清为首的等20余人参加的人员较为固定的犯罪团伙。一年来专班民警侦查查明赵某清团伙案件共40起,寻访证人120余人,取证200余份,基本查清以赵某清为首的犯罪组织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有组织的通过开设赌场、强迫交易、垄断市场经营等多种手段非法聚敛财产,形成恶劣影响,对所在区域的群众形成心理强制、威慑,致使一些合法利益遭受损害的群众不敢通过正当途径维护权益,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020年8月17日到19日,该案在监利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庭审现场
8月31日,宣判现场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抢夺罪、窝藏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赵某清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2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3个月至11年4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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