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内外| 电信诈骗套路深 网络投资需谨慎

云上荆州报道:如今网络投资市场火爆,股票、外汇、期货、黄金、虚拟币……投资种类花样繁多,但在投资大潮中,却暗藏着巨大的陷阱,不少人打着投资的幌子,借助电话、网络等通信工具和现代网银技术实施非接触式诈骗犯罪。今天的法庭内外,就来跟大家讲述一起以网络炒股为名的电信网络诈骗案。

2020年1月,案件主犯张某甲租赁菲律宾某别墅作为办公场所,招募张某乙、程某、黄某等员工,以推荐投资股票进行诈骗。该团伙通过将“吸粉”业务外包,由他人将被害人拉进事先创建的以数字编号区分的若干个微信群。

被害人进群后,管理员会谎称是炒股老师助理,每日发送免费炒股直播课链接,吸引被害人进入直播平台,听由该团伙聘请的老师讲炒股课程。

团伙其他成员则冒充客户吹捧老师能力,在群内分享股票盈利的小红包。该团伙虚构所谓“机构席位炒股”,收益很高,可以买涨买跌,当日买进卖出。在被害人信以为真后,团伙成员逐步引诱被害人下载虚拟炒股APP充值进行“机构股”交易。

被害人充值的金额会按照一定比例在一段时间内全部亏损,其中对于充值金额较少的被害人 会让其成功提现资金从而获取信任,以便其继续充值交易,对于充值金额较大,无意再继续投资的被害人,在想要将炒股APP内的余额提现时,则会以时间等各种理由推脱。

被害人发现被骗后,群管理员会将其踢出微信群、删除好友。在此期间,被害人的投资款项则通过洗钱公司转移并被犯罪团伙占为己有。

最终,审理查明 2020年3到6月,被害人王某被骗取投资款105万元,夏某被骗取120万元,徐某被骗取12.95万元

最终法院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股票投资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案件经审理,三名被告人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至七年不等,并处罚金。一名被告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对案件违法所得237.95万元予以追缴,分别返还给各被害人。

案件判决生效并移送执行后,石首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在第一时间对涉案赃款采取续冻、扣划等执行措施,到石首市公安局对扣押的涉案财物进行清点、交接,对追缴的现金向王某等三名被害人进行了第一轮发放,共计发放约135万元。其它涉案财物待评估、拍卖处置后,将向被害人及时进行第二轮发放,全力挽回被害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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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高发,不法分子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实施犯罪,手段变化多端,往往令人防不胜防,广大人民群众要切实提高防范意识 切记不要轻易给陌生人转账汇款 遇到可疑情况或被骗 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记者:孙煜瑶, 郭佩月  编辑:徐泓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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