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1日开始,荆州正式施行《荆州市居住证制度实施细则》,这份细则内容如何?会给市民的生活带来哪些改变呢?
《荆州市居住证制度实施细则》从8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细则,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荆州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稳定住所或者是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就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是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来申领居住证。
同时,居民在申领居住证时,需要提交居住证申领表、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合法稳定就业,住所或就读证明等材料。其中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连续就读证明材料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如果申领材料不全,公安机关或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会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自受理之日起15天内制作发放居住证。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期发放居住证的,可延长到30天。
首次申领居住证,或者是办理签注,变更等几种情况是免费的,但是换领和补领居住证需要缴纳工本费,具体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执行。
荆州市公安局户政管理人员介绍,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一次。居民需要在居住证到期之前的1个月内,到公安机关或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进行签注续签。如果居住证到期了没有办理签注,居住证的使用功能就会中止。在补办签注手续后,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
同时《实施细则》中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荆州市享有公共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教育,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公共法律,公共交通灯10项基本公共服务。除此以外,居住证持有人还在本市享有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或补领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参加资格考试、生育服务等7项便利。
这次《荆州市居住证制度实施细则》的正式施行,不仅拓宽了居住证包含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同时提高了服务标准,缩小了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的差距。
《荆州市居住证制度实施细则》实施后,外来人员既能根据《细则》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节约办理居住证的时间,还能享受到荆州市基本的公共服务和便利,让外来人员能够放心、开心的在荆州就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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