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委立案审查,查明你局下属单位——天府庙大市场管委会与张某签订的《大市场商贸城租赁合同》违反相关规定……”
近日,监利县监委向该县商务局发出一份《监察建议书》。
今年初,该县监委对县商务局下属单位与个人签订违规租赁合同相关问题线索进行调查。经调查发现——该县天府庙大市场管委会与张某签订的《大市场商贸城租赁合同》期限长达50年,明显违反《合同法》中“租赁期间不得超过二十年”之规定。
该县监委就该问题,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集体研究,依法依规提出“建议你局对下属单位签订的合同整改至符合法律规定范围为止”的监察建议,并要求县商务局限期整改,及时反馈结果。
“我诚恳接受监察建议,针对《监察建议书》中所列问题,我们将立即协同各方,迅速整改落实、查漏补缺……”
监利县商务局相关负责人现场签字并接收《监察建议书》。
为确保《监察建议书》权威性,该县监委还以电话跟踪、约谈督查、现场检查等方法,对建议书执行情况、时限要求、建章立制等内容进行全程跟进督办,整改落实。
截至目前,该县监委共下发《监察建议书》4份,解决突出问题11个。
该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艾春表示,“监察建议书是强化监督的有力抓手,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的重要举措,通过监察建议的形式,指出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整改,及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纪检监察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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