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推进“法治荆州”建设

云上荆州报道:“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2015年以来,荆州市积极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工作,目前,市、县市区、乡镇三级党委政府聘请法律顾问实现了全覆盖。而作为法律顾问的中坚力量,荆州律师也承担起更多社会责任,发挥出更大的法治建设作用。

一大早,新疆籍在荆务工人员阿巴斯就来到了荆州区新风社区居委会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他有一件事要咨询在此值班的律师许涛。阿巴斯表示,有什么不懂的法律的纠纷,就会过来求助,我们很感谢他们。

纠纷等方面,法律顾问均给予了有益解答。同时,法律顾问定期为居民开展法治讲座,在社区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荆州市在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过程中,先后摸索出“局村共享、以局带村”;“镇村同聘、组团服务”;“政府采购、统筹安排”;“所企对接、双向选择”这四种模式。有力推进了该项工作的开展。

截止2018年6月份,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村居的法律顾问全部建立起来了,全市1382个行政村已经全部聘请了法律顾问。荆州开发区滩桥镇正是采用“村镇共聘、组团服务”的模式,该镇于2015年8月与湖北博智律师事务所成立滩桥镇法律顾问团,共有7名律师组团,在全镇22个村居全面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2015年滩桥镇筹建宝莲大道,此前有部分村民在征迁范围内开荒种树,占用土地20多亩,得知要收回田地建公路时,以姚某为首的村民们因征迁补偿与征收专班产生了矛盾。通过顾问团律师多次上门宣讲政策,普及法律法规,姚某对此事有了清晰认识。

从村、社区到政府部门,各个层级的法律顾问都在切实发挥着作用,下阶段,我市将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充分保障法律顾问的权利和地位,以便其更好的开展法律工作。

(记者 胡威虎 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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