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公文、制定文件、上报材料,是基层工作分内之事。然而,近年来文件材料搬抄拼凑现象屡有发生。记者梳理统计发现,近八成“文抄公”集中在基层。基层干部为什么不愿写文件材料?又是什么制造了“文抄公”?
“文抄公”多在哪里
根据公开报道不完全统计,近两年来,照抄照搬文件材料的案例通报至少有51起,涉及17个省区市。其中,科级部门,以及乡镇、街道、社区、农村等累计占比接近80%。县区政府科级部门“发病率”最高,占比高达45%。
从通报情况看,这些案例大多是在照抄网络时抄错被发现的。比如,陕西省神木市卫生监督所的公文提到了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应急管理局的差旅费按丽水市规定执行,四川省岳池县医保局的个别党员“在水文水情岗位上,认真学习钻研水情业务”等。
也有少数“文抄公”是在会场发言时被抓了现行。比如,江西省广昌县党史办和房管局的负责人就是在巡察动员会上作表态发言时“撞车”的,类似的还有济南市天桥区外事侨务办公室和政府项目资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负责人。
不同层级单位照抄照搬的内容也不尽相同。在通报的案例中,县区政府科级机构照抄党建材料和公文占比超过六成。
乡镇、农村主要照抄党建材料,方式多种多样。有的照搬网络,有的相互照抄,有的照搬上年材料,还有的复印邻村材料。
街道、社区则习惯于从网络上照抄宣传资料。如: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新盛街道的宣传资料落款为“郑州市公安局解放路分局宣”;在荆州市沙市区解放街道办事处北湖路社区的宣传栏上,《市民文明公约》要求“讲究卫生、绿化首都”。
基层写材料是苦活
基层干部反映,近年来,政府机关里的许多年轻科员越来越不愿写材料了,甚至“连抄也不愿抄”。写材料被看作是苦活、累活,难出成绩。在不少基层单位,人员身份复杂,有的是公务员,有的是事业编,还有的常年借调。写材料这个“苦重”的活计,往往会层层往下压。
记者调查发现,即便是在科级部门,也很少有领导干部愿意亲自写材料,写材料的往往另有其人,有的是工作人员,有的是借调人员。
相关通报显示,大同市路政管理处按照《安徽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暂行办法》发布的《平安公路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是由一名科员起草的。误将大同市新盛街道宣传资料落款到郑州的,是一名负责宣传工作的借调人员。更多的通报强调被通报人“负有领导责任”“审核把关不严”,并没有注明“文抄公”的身份信息。
中部一位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说,他年轻时是写材料出身,过去被人称作“笔杆子”是件值得自豪的事情,往往意味着“水平高,有思考,提拔快”。
近年来,这种导向正在发生变化。一位副镇长坦言,自己好不容易才甩掉了“笔杆子”的标签。“领导们离不开能写的,却总喜欢提拔能干的,似乎很难有人又能写又能干。”直到化解了上访村数十年来的矛盾,他才当上副镇长。
事实上,真正能写一手好材料,在基层仍是“稀缺品”。吕梁山区的一位县扶贫办主任说,不久前,他培养了好几年的“笔杆子”就被分管副县长“借”走了。
形式主义逼出照搬照抄之风
党建材料、公文、整改方案、宣传材料、发言材料、工作总结……照抄之风渐盛,折射出部分基层干部在能力水平、敬业状态等方面存在短板。但不少基层干部认为,文件照抄之风的背后,是“过度留痕”、层层传导层层加码、以文件落实文件等形式主义套路。
有乡镇干部反映,有的材料上午打电话布置,下午就要上报。也有基层干部告诉记者,当前一些地方以材料多寡论工作成绩好坏,工作干没干,就看材料写没写,报告交没交。
文件材料应该体现的是工作落实,不能光靠文件材料去落实工作,也不能单纯靠检查文件材料去判断工作落实情况。制定文件、出台制度的正确方式是深入一线、调查研究。不到现场调查研究,凡事上网搜索一抄了之,这种抄袭之风该刹一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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