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来了!荆州将减免疫情防控期间停车费用

根据荆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下发的《荆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号)》与《荆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市区进一步限制车辆通行的通告(第11号)》精神,因疫情防控需要,荆州市自1月24日起火车站离荆州通道封闭、公交车等禁止通行,另自2月2日起荆州中心城区所有车辆禁止通行(特殊车辆除外)。

为减轻广大车主停车费用负担,经集团公司批准,荆州城市停车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决定对疫情防控期间的停车费用予以减免。相关计费方式如下:

一、道路停车

自2020年1月26日21点起,道路停车试点区域泊位停车免收停车费。

恢复收费具体时间依据荆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精神决定。

二、封闭停车场

1、月卡车辆,按公司现行月卡收费标准收费。

2、临时车辆,1月26日前停放的车辆收费标准依据现行临时车辆收费标准;1月26日以后停放的车辆收费标准参照月卡收费标准,若不足一个月,按月卡同比例结算。

三、适用范围

道路停车收费区域:文化宫路、江汉北路(齐乐城附近)、北京中路(江汉路至便河)、园林路(时尚豪庭门口)、便河东路五条路段。

公共停车场:小北门公共停车场、万达广场地面停车场、行政服务中心停车场、火车站停车场、长港路福利院停车场、红光路停车场、市图书馆停车场、顺达停车场、明月公园停车场、九龙渊停车场、东岳停车场、惠工停车场、学苑路停车场、临江仙停车场。

四、月卡收费标准

月卡标准300元/月,详情请咨询收费岗亭。

此通知有效期限至荆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下达取消城区车辆禁行通告日止。

此通知最终解释权归荆州城市停车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所有。

温馨提示:疫情防控期间在封闭停车场内停放的车辆,若因长期未启动导致无法启动时,可向场内工作人员寻求帮助。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