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工作不容懈怠!此地已问责25人

8月3日8时,洪湖水位26.37米,持续超警。防汛压力依然存在,防汛工作不容丝毫懈怠。

“乌林镇李家桥村段面值守干部,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质量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金某某,擅自脱岗,7月28日,金某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日前,洪湖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防汛工作纪律的典型案例,再次敲响防汛纪律警钟。

铁纪保安澜

入汛以来,洪湖市纪委监委坚决扛起防汛救灾政治责任,组织56名纪检监察干部分成7个监督检查组,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围绕防汛工作“九个严禁”纪律规定落实情况,对全市长江干堤、洪湖围堤、下内荆河堤、洪排河堤、东荆河堤等沿线段面,及1500余个哨棚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对防汛救灾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担当、不作为的,严肃问责,确保防汛救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据统计,自防汛救灾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共发布通报9期,督查情况报告4期,曝光问题282个,问责2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