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荆州区 | 鄂皖法院同心护企促执行

7月底,荆州区人民法院在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和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顺利执行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湖北江汉建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汉建机)执行到位货款达93.7万元。

原告江汉建机与安徽两地三名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两起案件,经荆州区法院调解或判决,共欠原告货款151万余元,被告分期偿还21万余元。

2016年以来, 荆州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先后4次奔赴安徽开展执行工作,查封、扣押、变卖被执行人相关设备,向房产等单位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克服重重困难。通过协调处置设备、扣划存款为申请执行人江汉建机执行到位货款26.4万余元。

因被执行人有二套房屋先期在银行作了贷款抵押, 芜湖市镜湖区法院、淮南市田家庵区法院在执行上述被执行人的其他案件中,发现荆州区法院曾向房管部门下达首封协助执行通知书。

为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芜湖市镜湖区法院、淮南市田家庵区法院先后发函荆州区法院,商请将两案财产处置权移送其执行。通过外地法院的不懈努力,成功将抵押房屋依法处理。

近段时间以来,上述两个法院先后打来房屋变卖款27万余元和66.7万余元。

“此案的顺利推进并取得如此成效,是荆州区法院执行干警心系企业奋力攻坚的结果,也是外地法院携手相助公正司法的写照,公司谢谢法院的支持!”江汉建机法务部负责人在办理领款手续时说到。

据了解,今年以来荆州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和上级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强化司法服务和保障。成立工作专班,发动全员参与,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协助解决货款清收、恢复生产等困难问题13个。

对于涉企案件,建立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做到依法惩处犯罪、妥善化解纠纷、加大执行力度,确保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截至目前,荆州区法院共审结金融借款、房屋买卖和租赁、民间借贷、拖欠货款和垫付款等案件151件,结案标的达1亿元;执结或执行各类涉企案件310件,执行标的3000万元,执行到位金额达2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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