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小偷入室盗窃不认账 民警用“天眼”锁定证据

云上荆州报道:3月22日洪湖市公安局新堤派出所在刑侦大队的支持下,快速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面对监控下清晰的人像铁证,犯罪嫌疑人只能老实的向民警交代自己涉盗犯罪事实。

3月21日下午3点15分,新堤派出所接到吴某报案,称其岳父马某家中被盗走现金1800余元。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马某家中,只见他家大门没有被撬动痕迹,随即民警沿着马某家附近现场走访。

      由于小巷子太多,监控较少,无法确定嫌疑人轨迹,民警便步行走访,对周边所有监控进行研判,最终在城区救助站附近一个监控探头里,发现一名男子于3月21日凌晨2时58分从马某家中方向走来,并截取到犯罪嫌疑人清晰面部特征,民警通过比对无法锁定嫌疑人,只能向刑侦大队寻求技术支持。

       3月22日,洪湖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通过分析调查确定犯罪嫌疑人刘某(湖北省汉川市人)身份信息后,刻不容缓,立即通过平台查询,发现刘某于3月1日进入洪湖,近期住在城区新洪路某宾馆内。3月22日3时30分,民警前往刘某住的宾馆将其抓获,带至办案区讯问。

      由于刘某有犯罪前科,面对民警的讯问,抱着“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态度拒不交代,周旋1小时后,刘某仍没有交代问题的迹象,民警便将其带回所内观看监控视频,当他看到监控中出现自己清晰相貌那一刻,突然愣住了,于是老实交代:称自己从汉川来到洪湖,最近手上没钱了,那天凌晨(2月21日)经过马某家门口时,见其大门未关好,便直接推门进去偷走了1830元现金。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洪湖警方依法刑拘,此案正在办理中。

(记者: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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