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行时 | 荆州中院简案快审工作驶入“快车道”

3月25日上午,在荆州中院立案大厅调解室,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当事人达成调解,双方握手言和,签订调解协议后即时履行,法院当场制作民事调解书送达各方,案件圆满结案。

该案是一起房屋买卖纠纷,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系同事关系,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由王某将自己位于沙市区某小区的一套房屋(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尚未办证)转卖给李某,房屋总价款46万元,付款方式为分期现金支付:签订合同时支付26万元,在李某与开发商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20万元。合同签订后,王某向李某交付房屋,李某亦办理入住,但由于后续房屋办证问题导致双方产生矛盾,余款15万元一直未付。2020年8月10日,王某通过协调开发商,最终将案涉房屋网签至李某名下,遂要求李某支付房屋尾款,李某认为其网签行为不可信且房屋办证问题未解决拒绝支付,因而成诉。一审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李某不服上诉。该案3月10日立案后,承办法官即开展了案件调查和调解,发现案件事实较为清楚,但是双方矛盾很深,互相极度不信任,调解工作极难开展。若案件简单一判了之,王某的房屋尾款仍然不能及时拿到手,李某的房子没有王某的配合手续不齐全仍然无法办证,社会效果不好。

基于以上考虑,承办法官多次和双方沟通,了解情况,释法明理。通过调查,了解到原被告双方本是同事,之前关系一直很好,被告系其丈夫作为代理人,但原告与其丈夫沟通不畅,主要症结在于被告丈夫认为花了一大笔钱买来的房子到现在还办不了证。于是承办法官绕过被告丈夫,直接联系被告,向她释明房屋办理网签的法律效力以及后续办证的相关手续,进一步做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就房屋尾款、利息、诉讼费分担等达成一致,原告直接将开发商请到法院调解室,配合被告办理重签合同、原始收据背书更名等手续,被告当场支付房屋尾款,双方都对法官为此付出的努力连连道谢,自此该案圆满结案,从立案到调查、反复调解再到最终结案仅用15天的时间。

据了解,荆州中院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繁简分流、速裁快审,切实为民办实事。通过成立速裁团队,将复杂案件引入专业化审理的“慢车道”,而对于民间借贷、侵权纠纷、小标的合同纠纷等简易案件便会从源头导入速裁团队“快车道”,实现简案快审、普案细审、繁案精审,既确保了大量简案快速审结,提高审理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又让业务庭法官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审理复杂疑难案件,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服判息诉率。2021年1月以来,荆州中院速裁团队办理民事二审速裁案件65件,占全院民事二审案件的10.3%,已结51件,结案率78.5%,调解成功27件,平均审理周期25天,调解成功率52.9%。

(荆州中院  胡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