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加强个人数据保护,《条例》还涉及到了数据要素市场的培育,在填补目前数据交易相关法律规范空白的同时,也首次确立数据公平竞争有关制度。例如针对数据要素市场 “大数据杀熟”等竞争乱象,该条例明确规定,处罚上限设为5000万元。
出台法律一定得保障法律能够有效落地,我们才能真正看到法律实施的效果。而能够保障有效落地的办法当然要看有没有相关的实施机制来保障,有没有权责清晰、标准清晰,有没有清晰的惩处标准等等方面。
《条例》不但要求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个人数据保护投诉举报处理机制,依法处理相关投诉举报,还要对“数据处理者”建立相关权利和投诉举报的处理机制。而更大的法制创新则体现在《条例》中,规定要建立数据领域公益诉讼制度。
现实中,数据侵权具有较高的隐秘性,即便被侵权人察觉,由于取证困难,出于时间或经济成本的考量也难以实现有效维权。深圳对此规定,人民检察院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组织可以就违规处理数据致使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行为,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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