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衔接”不力 松滋市问责25人

“今年1至7月,市、乡镇两级纪委紧盯巩固脱贫成果等专项任务,开展联动监督,问责工作落实不力责任人25人……”日前,松滋市纪委监委晾晒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衔接过程监督“成绩单”,推动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助力乡村振兴。

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跟进监督是关键。年初,松滋市纪委监委制定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清单,加强对各乡镇和农业农村、乡村振兴、财政等主管部门的监督,开展“常规、预警、处理”三类谈话,运用“蓝、黄、红”三牌警示,推进监督关口前移。截至目前,已约谈部门负责人19人次,向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1家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发出“红牌警告单”。

松滋市纪委监委强化“五责”协同,即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落实,推动协同发力。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帮扶政策不落实、专项资金违规使用等问题,开展联动督导检查18次,向监管部门反馈检查结果12次,督促整改问题16个。

松滋市纪委监委将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有机结合,综合运用预警通知书、工作提醒书、整改建议书“三书”整改督办机制,推进形成过渡期帮扶政策落实闭环。到8月上旬,松滋市纪委监委向3家责任单位发出“三书”7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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