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门路”拿下公租房?一男子实施诈骗被江陵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江汉风报道:声称有“关系”和“门路”,花钱就能轻松办下公租房?小心,这是骗局!近日,一男子邓某(化名)利用这样的套路对群众实施多起诈骗,江陵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2023年2月,家住江陵县郝穴镇的李大妈听亲戚介绍邓某(化名)拥有房管局“内部关系”,可以轻易获取公租房名额,只需要按照他的要求提供务工证明、无房证明、收入证明等,并按照每套19000元缴纳“活动经费”,即可申请办理。为获得被害人的信任,邓某谎称若申请办理失败,将全额退费。这一诱人承诺,让李大妈心动不已,决定与邓某见面商量相关事宜。在邓某“言辞真诚“的忽悠下,李大妈向邓某转账57000元用于申请公租房。然而,到了约定的交房时间,邓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交房。直至2023年8月,李大妈终于察觉有异,赶忙到派出所报警。

 “我骗他们说有办理公租房的路子,可以从‘内部房源’中捞出房子来,只要把身份信息交给我,再给我一笔不菲的‘代办费’,就能稳稳当当地将公租房申请到手,如果办不成就退钱。其实,所谓的关系都是我虚构的。”面对检察官的讯问,邓某如实交待了诈骗套路。经查,2018年至2023年10月,邓某以谎称可获得公租房名额为由,共计对24名被害人实施了诈骗行为,诈骗金额累计高达39万余元。

江陵县人民检察院提醒公众,国家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核、公示、登记等都有相应的政策要求,申请国家保障性住房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所有声称有内部关系、有门路渠道获得“内部名额”的个人或机构均不可信,请擦亮双眼,避免上当受骗,遭受财产损失。

(记者:荆文静 通讯员:孙燃 杨柳青/编辑:王向明/一审:唐杰/二审:王桃芳/三审:江敏)




(作者:记者:荆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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