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公安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县公安局内保大队,严厉打击了一处擅自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作坊。这是该县自开展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的又一战果。
日前,该县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南平镇中剅村一组,村民陈某在自家屋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经调查发现,陈某家中摆放有固体酒精近200盒、硝化棉25公斤、高浓度甲醇近1600公斤及包装机、空纸箱,院内还摆放着多个塑料桶,空气中弥漫着难闻的气味。执法人员发现,陈某房间内摆放的装置及设备极其简陋,无任消防设施。甲醇易挥发,稍有火星就有可能引起燃烧,后果不堪设想。
经查,该作坊未办理营业执照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也未经消防部门审批,属非法经营、储存站点。执法人员依法对该作坊进行了查处,并将所有物品转移至有资质的场地封存,消除了安全隐患。目前,该案件正在处理中。下一步,该县将进一步加大擅自储存经营危化品打击力度,发现一起,取缔一起,确保人民生产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