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高利贷、敲诈勒索… 公安县公审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飞哥”带着“小弟”们大肆进行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采取非法手段聚敛钱财,实施了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9月17日上午9时,公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陈飞等14人被指控涉嫌5项罪名。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公安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涉案人数最多、指控罪名最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今年49岁的陈飞,是公安县麻豪口镇人,小学文化程度。2001年12月因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被公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7年,2014年4月刑满释放。2015年上半年,陈飞在公安城区租用车库、储藏室作为临时据点,开始发放高利贷。2016年6月,租用公安县斗湖堤镇某门面房作为稳定据点,对外统称“公司”,专门发放高利贷。同时纠集刑满释放人员、无业人员和吸毒人员,以该“公司”为依托,通过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有组织领导者、积极参加者、一般参加者组成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陈飞为首的团伙所犯下的恶行引起了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2018年7月,公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开始侦办此案,经过专案组不懈的努力,该团伙成员先后落入法网。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至2018年,该“组织”多次实施非法拘禁,暴力讨债,强迫他人贱卖资产抵偿债务,非法获利158万余元;组织实施9起犯罪行为致5人轻微伤;组织实施8起违法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14名被告人中,有10名为累犯,4名被捕前曾因涉毒被处理过。为了确保此次庭审工作顺利开展,公安县委专题研究此案审判保障工作,在公安县委政法委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公安法院制定了庭审预案和综合后勤保障工作方案,确保押解、医疗保障、安全保卫、食品安全保障、电力保障、消防救援等应急工作人员及设备全部到位,全力配合案件开庭。

9月17日19点15分,审判长落下法槌,宣布休庭,合议庭合议后择期宣判。该案审判庭由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庭审当日,被告人近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及社会各界群众近200人现场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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