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号,荆州市司法局副局长毛传杰带队做客《行风热线》,就法律维权、法律援助方面的话题,与广大市民在线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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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话题1:每年到年底,帮助农民工讨薪,广大农民工如何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也是广大农民工朋友非常关注的,今年的“春”字号行动,会从哪些方面来开展?
荆州市司法局副局长毛传杰介绍:法律援助“春”字号行动是荆州首创的一项法律援助行动,它主要是利用每年元旦、春节前后的3个月时间,在全市广泛开展为农民工和困难群众讨薪维权的法律援助行动。这个期间,我们会利用农民工返乡过年、节后出行的时机,组织全市各级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及相关志愿者服务队在各地大型超市、农贸市场、乡镇集市、广场、车站、工业园区等人流较多的地方,开展法律援助宣传,现场接受法律咨询,现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今年,第15个法律援助“春”字号行动已于1月1日在全市启动了。
问:那今年的“春”字号行动和往年相比有何不同呢?
答:今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开局之年,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我们以“助力乡村振兴,服务疫后重振,法律援助在行动”为主题,为农民工和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助力乡村振兴,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荆州转型赶超、加快复兴、绘就“万里长江,美在荆江”新画卷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在活动方案中,我们明确提出开展以下几个专项活动。一是开展“春”字号行动集中宣传活动;二是开展“助力民营企业疫后重振”专项活动;三是开展法律援助“关爱农民工”专项活动;四是开展法律援助“助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五是开展法律援助“关爱社会特殊群体”专项活动;六是开展“‘春’字号行动优化创新”系列活动。
重点话题2:市民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
毛传杰回复:申请法律援助需要以下条件:
1、申请法律援助的事由发生在申请地;(对于极少数特殊、重大案件,可派律师异地提供法律援助。)
2、有证据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援助;
3、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援助服务费用。
问:法律援助是否有范围限制呢?哪些案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呢?
答:如果公民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那么在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请求发给抚恤金、救助金;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维护其他劳动保障权益;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产生民事权益;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因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损害、食品安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以及农业生产资料等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请求赔偿等情况发生的时候,都可以通过申请法律援助,得到法律保障。
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公诉案件中的被告人、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以及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或者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也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而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未成年人、盲聋哑人等一些特殊情形的,公、检、法机关会直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无需申请。
问:在哪里可以申请到法律援助呢?
答:全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均设立有法律援助机构,统称为“法律援助中心”,群众可以直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也可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或采用电话、邮寄、网络申请。对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机构上门受理,申请人有关法律援助的所有疑问,均可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免费咨询。
荆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地址设在沙市区江津西路282号荆州市司法局一楼(联系电话0716-8527534),位于原投资广场和恒源酒店之间,一栋8层、有明显标识的楼房,群众比较方便就能找到。
问:那么如果我想申请法律援助,需要走哪些程序呢?
答:公民或其委托人就法律援助范围内的事项,带齐相关材料后到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法律援助机构受理审查后,一般当场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如若申请材料不齐,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充。对涉及重大疑难事项或者其他特殊案件的,在5日内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后,随即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办理案件,案件由此进入调解、仲裁或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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