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这项补贴拟上调

4月13日,民政部、中国残联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民政部办公厅、中国残联办公厅联合发文通知:4月15日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在全国范围内试点,4月22日正式实施。

申请人不受户籍限制,在全国任意街道办或乡镇政府残疾人两项补贴窗口提交申请,受理地将材料转到其户籍地,由户籍地审核审定及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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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各地将按照异地代收代办方式,统一使用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国系统),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申请。

受理地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及时将残疾人证和相关证明材料等申请信息录入全国系统,并在申请材料收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推送至业务属地(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补贴受理窗口。

业务属地为申请人远程办理,自收到推送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资格认定,办理结果将由全国系统实时反馈受理地。

受理地应在收到办理结果3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享受补贴政策的类型及标准由业务属地负责解释。

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自递交申请当月由业务属地计发补贴。

《通知》要求,各地要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业务,简化补贴申请受理环节,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实现“马上办、就近办、一地办”。

各地民政部门和残联要建立数据比对和共享机制,能够通过数据比对和共享获得残疾人证办理情况等权威数据的,可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事项受理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在全国系统中留存,受理地不需接收、转寄纸质材料。

2016年起,湖北省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可领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残疾人等级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可领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两项补贴。2019年7月1日起,残疾人两项补贴从由省残联主导发放,调整为由省民政厅主导发放。

截至2020年底,湖北省有511891人次享受生活补贴、713373人次享受护理补贴,生活补贴每人每月50元,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00元,均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目前,湖北省民政厅正在协调推进生活补贴标准提升工作,拟从50元调整到66元。

在民政部和湖北省民政厅的指导、帮助下,2020年10月15日,武汉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正式实行“全市通办”。截至目前,全市异地办理“两项补贴”的受理率、办理率均达到100%,受到残疾人“两项补贴”申报人员“省时、省力、省事、省心”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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