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合计6300万!最高法出手了

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和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沈阳公开开庭,分别对涉及虚假诉讼的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黑龙江鸿基米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63名被冒名购房者执行异议之诉系列案件作出宣判,并公布了相应的司法制裁和涉嫌刑事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决定,对63件系列虚假诉讼案件合计罚款6300万元。该罚款成为近年来人民法院针对虚假诉讼行为开出的最大“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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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经两级法院审理查明,鸿基米兰开发公司幕后组织部分购房者就其被查封房屋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在全部128件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中有63件所谓“购房者”系基于虚假事实并冒用他人名义提起。为严厉打击虚假诉讼行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以上两级法院在鸿基米兰开发公司该批63件系列虚假诉讼案件中合计罚款6300万元,是近年来人民法院针对虚假诉讼行为开出的最大“罚单”,同时将各案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据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郃中林介绍,虚假诉讼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司法秩序,侵害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危害极大。当前,虚假诉讼案件数量逐年增加,类型日趋广泛,在民间借贷、以物抵债、破产、第三人撤销之诉和执行异议之诉中反映尤为明显,成为诚信社会建设中的一大“毒瘤”,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反映强烈。据统计,2019年人民法院审结虚假诉讼犯罪案件826件,是2014年的118倍;被认定为虚假诉讼的民事案件2779件,是2014年的17.7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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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据了解,第二巡回法庭在2015年建庭初期,即在审理上海欧宝与辽宁特莱维借款纠纷案中,经过缜密审查,发现证据疑点,查明当事双方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当庭认定双方当事人构成虚假诉讼,在驳回上诉请求的同时,对双方当事人各罚款50万元。该案是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第一起虚假民事诉讼案,后被确定为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近年来,近年来第二巡回法庭辖区地方各级法院也积极作为,依法惩治虚假诉讼。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共同出台了《关于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若干意见》,梳理了十一项虚假诉讼表征作为审查识别重点,明确了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和有关程序衔接机制,探索建立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制度。2016年至2020年辽宁省法院共审结虚假诉讼刑事案件109件。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积极开展打击虚假诉讼和“套路贷”专项行动,严格落实立案阶段风险告知义务,对需要着重审查的重点案件以及在案件审理中如何防范和甄别虚假诉讼作出具体规定。2016年至2020年吉林省法院共审结虚假诉讼刑事案件51件。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把治理打击虚假诉讼、加强诚信社会建设作为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切实提升甄别虚假诉讼的司法能力,严把立案审查关口,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套路贷”等虚假诉讼犯罪专项打击。2016年至2020年,黑龙江省法院共审结虚假诉讼刑事案件81件,判处有罪被告人105人,发现并移送虚假诉讼案件线索39起。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将把防范打击虚假诉讼作为服务和保障东北地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要工作,与巡回区地方各级法院一道,构建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让不守诚信、不遵规则的当事人自食其果。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知名专家学者以及社会各界代表近百人参加了庭审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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